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,关心和支持长期在相关岗位上踏实工作、表现优秀、实绩明显的领导干部,更好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,近期,奉化市委出台《关于优秀领导干部晋级的意见》(市委〔2008〕21号),激励广大干部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,爱岗敬业,争创佳绩,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一是确定优秀领导干部可晋级的对象
确定优秀领导干部可晋级的对象确定为三类:现职优秀副局(镇)级领导干部、在岗未退休副局(镇)级调研员和市级机关正局级单位的优秀现职党委(党工委、党组)成员。
二是明确优秀领导干部晋级的条件
1、关于现职优秀副局(镇)级领导干部:长期(一般指10年以上)担任副局(镇)级领导职务,年龄男50岁以上、女48岁以上,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历年考核在称职以上,近5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理,工作表现特别优秀、成绩显著、群众公认度高的现职副局(镇)级领导干部,可晋升为正局(镇)级领导干部。
2、关于在岗未退休优秀副局(镇)级调研员:长期担任副局(镇)级领导职务,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历年考核在称职以上,在岗最后5年至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理,在任现职和任副局(镇)级调研员期间工作表现特别优秀、成绩显著、群众公认度高的在岗未退休副局(镇)级调研员,可晋升为正局(镇)级调研员。
3、关于市级机关正局级单位优秀现职党委(党工委、党组)成员:任市级机关正局级单位党委(党工委、党组)成员(可包括乡镇副镇级任职年限)满10年,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历年考核在称职以上,近5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理,工作表现特别优秀、成绩显著、群众公认度高的现任市级机关正局级单位党委(党工委、党组)成员,可晋升为副局(镇)级调研员。
三是规范优秀领导干部晋级的工作程序
对于现职优秀副局(镇)级领导干部和在岗未退休副局(镇)级调研员,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所在单位征求意见情况,结合平时考核和了解掌握的情况,提供符合基本条件人员名单,征求市委全委会成员意见;市委组织部汇总全委会成员意见后,研究提出初步人选,初步人选须经全委会2/3以上成员同意;书记办公会议酝酿确定考察人选;市委组织部实施考察;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。
对于市级机关正局级单位的优秀现职党委(党工委、党组)成员,由市委组织部提供符合基本条件人员名单,书记办公会议酝酿确定考察人选;市委组织部实施考察;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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